如果没有发票,怎么确认或证明你的收入额呢?正常的做法就是按照发票开出的金额来缴纳税款及附加。楼上的说法不准确,收入额不等于营业额。
当然是收入额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、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
按发票数额交纳.收入超过发票数的话,超过部分记入预收账款,以后再开发票冲抵预收账款.
同意楼上
同意三楼的意见